星期六, 9月 04, 2010

「不能沒有你」的感動

民國83年初加入公務生涯,接受分發到台東最偏遠的小島--蘭嶼戶政事務所任職,展開另一種生活體驗,因步入不同的職場領域,一切都得重新學習,重新開始,但我唯一保持不變的是--用心把事情處理好的工作態度,一直跟著我到15年後的現在。

記得民國84年的某一天,有一位爸爸(賴先生),帶著二位女兒到戶政事務所找我,女兒要讀小學了,因為沒有報戶口,僅得在學校寄讀,一直沒能取得學籍,相對的也不能享受各項福利措施。這位心急如焚的爸爸告訴我,他先前已來過戶政事務所好幾次,始終都沒能得到可行的方法幫女兒辦理戶籍登記,眼見女兒一天一天長大,單純想讓女兒能跟一般小孩一樣,無憂無慮地上學,卻始終無法如願。

基於戶政人員的專業立場,我向賴先生解釋過相關戶籍規定,目前無法受理小孩的戶籍登記,可是當下我向他承諾,我會盡我的能力幫忙想辦法。於是我開始從小孩生母的身分資料開始追踨,追查到小孩生母的婚姻關係及其先生之相關資料,正如電影「不能沒有你」的劇情一般,以當時的戶籍法規,這二位小朋友只能在戶籍上登記為生母及其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先生戶下的婚生子女,這怎是賴先生可能接受的事實呢?

在無法以戶政相關規定完成賴先生的期望下,我向台東地方法院詢問,以民法的規定,我們是否可以用其他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我得到了一個不錯的答案--由賴先生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因此,事情總算出現了一線生機,於是我開始函文向屏東縣獅子鄉戶政所調閱小孩生母的戶籍資料,轉交給賴先生至地方法院辦理後續事宜。以賴先生的經濟能力,要負擔親子鑑定費及訴訟費用,確實相當吃力,但這條路雖然辛苦,賴先生仍願意為女兒無私的付出,著實讓我感動!
有一天,賴先生帶著淡淡的酒意,到戶政所找我,雖然向我抱怨了辦理訴訟的繁鎖作業流程及龐大的經濟負擔,但確拍著胸膛告訴我,事情已經進入程序了,等判決下來,辦好戶籍登記時,一定要擺桌請我。我一面為他加油打氣,也為他的努力終沒白費道賀,當下的我,打從心裡為他和小朋友高興。

沒能等到為二位賴先生的小朋友辦理戶籍登記,我已調任本島服務,事隔14年,因為「不能沒有你」這部電影,讓我再度回憶這件當初只是本著盡一份公務員應盡責任的初衷,幫助民眾解決問題的事件,卻讓我特別感到欣慰--最欣慰的是,沒讓自己在公務生涯上,留下遺憾,因為我盡力了!

最近心血來向蘭嶼戶政所的同仁詢問這個案子,得知賴先生的大女兒於85年4月1日(洽巧為我調任本島服務的同一天)經臺東地方法院判決確定親子關係,並於85年12月8日辦妥戶籍登記,終於可以和一般朋友一樣開開心心地上學;二女兒也在86年3月17日辦妥戶籍登記,並於95年8月18日經法院判決由賴先生監護。另得知這二位小朋友現今已婚,分別育有子女,這位辛苦的爸爸,終於可以享享清福了吧!祝福他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